Gmail 的邮件编码

我一直以为 Gmail 发邮件是始终用 UTF-8 的,刚才无聊翻了一下跟一个台湾人往复的几封邮件的源码,发现不是那么简单。他发过来的是清一色的 UTF-8,我给他的一会儿是 UTF-8,一会儿是 GB2312 (名为 2312,其实是 GBK),一会儿是 Big5

这才知道原来 Gmail 是可以设置邮件编码的:

但是什么是 “default encoding” 呢,比较了若干邮件的编码,Gmail 所说的 “default encoding” 似乎是似乎是根据文字内容猜测邮件的语言,然后选择这种语言最常用的编码 (不成功时 fallback 到 UTF-8)。今天跟我发邮件的是台湾人,他写繁体字,我写简化字,Gmail 很郁闷,它不知道该用 UTF-8 还是 GB 还是 Big5 合适了,这一封是 GB 与 Big5 混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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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sing of the great minds

最近十天,在我比较关注的领域里,有三位比较有影响的人登上了方舟:

  1. Steve Jobs (1955.02.24 – 2011.10.05),苹果公司联合创始人及前 CEO。
  2. Dennis Ritchie (1941.09.08 – 2011.10.08/09),Unix 之父 (之一),C 语言之父 (之一)。
  3. Bob Galvin (1922.10.09 – 2011.10.11),摩托罗拉前 CEO,“手机之父”。


[左为 Jobs,照片版权属于 Matthew Yohe,按 CC-BY-SA 3.0 许可;右为 Ritchie,照片属于公有领域]

在全球悼念乔布斯的高峰时段,我写过一句话 (大意):

相比乔布斯,我更希望 Vint Cerf 将来能有这样的待遇,不过看来是不可能了。

写完以后觉得不太适合,又删了。一来这有诅咒 Cerf 老先生[注]之嫌;二来这又掉进技术人员常见的技术至上的思维怪圈。

Ritchie 去世的消息今天公布以后,在程序员的圈子里掀起悼念的热潮,一点不逊前一阵子悼念 Jobs 的盛况。然而,在悼念 Ritchie 的过程中,总是有顺带贬低 Jobs 的声音。也难怪,对于这个圈子的很多人,包括我,Ritchie 的逝去更能触动内心,毕竟 (按网上有人的话说) “他赐予我们饭碗”。

也许还有更深的观念上的原因。把商人看作不做 “实事” 的投机分子的思想在中国由来已久。同时请复习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工业商品的价值是由产业工人的劳动创造的,产业资本家、商业资本家和以及商业资本家的雇佣劳动者都不创造价值。这些思想加上我们屁股决定脑袋的放大,难免得出 Jobs 什么都不算的结论。

其实,Jobs 当年也何尝不是试图通过技术上的先进来取得成功,Apple LisaNeXT 都是技术先进而失败的例子。

我没兴趣论证商业的地位,那是一个意识形态问题,这个问题也不属于我的专业。只是,对伟人们,不管哪个领域的,还是少去比较谁更伟大,更多心存敬畏吧。敬畏不是放弃自己的努力,相反使人奋进——没有比战胜自己的偶像更让人兴奋的事。哈!

[注] Vint Cerf,美国计算机科学家,与 Bob Kahn 共享 “Internet 之父” 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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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一篇

上一篇扯了一下现在的初一英语课本。这一篇扯一下语文 (江苏教育出版社、凤凰出版传媒集团):

从头到尾随便翻了一遍,只有一课给我留下了印象。这一课有两篇文章,第一篇是蒲松龄的《》,最后两句:

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尔。

第二篇是毕淑敏的《母狼的智慧》,开篇第一句:

“仅次于人聪明的动物是狼。”

编者的意图很明显。在我的印象中,我从小到大用过的教材里,第一次编者有意把这种对同一事物作不同解读的文章放在一起的还是高中《论雷峰塔的倒掉》,课文后面附了《再论雷峰塔的倒掉》。


对了,为什么我会没事去翻初一的课本呢?因为某老师的小孩在上初一,周末和假期经常坐在我旁边的旁边的旁边的位置上做作业,有时候也就把课本、作业本之类留在这里没带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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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手翻了翻初中课本

今天无事发现一本现在的七年级英语课本(人教版),随手翻了翻,想看看跟我们当年的有什么区别。其实也没什么好写的,不过鉴于很久没更新了,凑个数。

1) 全面采用美式拼写:math, color, favorite。我们原来是到高一才有一个单元介绍了美式英语。 (现在这样子,是要以后再用一单元介绍 British English 吗?其实我看国际组织之类多数好像还是倾向于英式拼写的。)

2) 全面采用美式用法,参见下图中日期的说法,未使用定冠词。

3) 英美读音不同的词,同时标注 General American (美) 和 Received Pronunciation (英),美音在前,英音在后。

英音的 /ɒ/ (过去常用 [ɔ] 表示这个音) 在美音中标为长音 /ɑ:/,如 not 为 /nɑ:t/,这似乎有点少见。

4) 似乎没有贯穿始终的人物了,这一代人以后不会再有类似 Li Lei 和 Han Meimei 这样的回忆。

最后,图中的这两个日期是故意的吗?

无题

昨天,有同学说今天下午来找我,我随手回道:“好啊,你出差吗?”

答曰:“明天再细说,到了联系你。”

顿感情况不单纯。

今天一聊,果然。

坦率地说我并不为他的决定感到惊讶,虽然还是有些出乎意料。

说不惊讶,因为他以前(N 年前,N⩾6)也表达过类似意向;再说经过某牛鬼蛇神辈出的大学的熏陶,已经 “difficult to be shocked by anything”(引用某系友的话);再说我自己也干过让人多少有些吃惊的事情。

说出乎意料,因为我原本还是以为他在这个让无数人羡慕的职位上待几年以后,原来的理想也会渐渐被现实冲淡,但是我错了。

当然了,别人羡慕归别人羡慕,子非鱼。反正,上天保佑勇敢的人儿吧。


定律:一个人在 SNS/IM 上突然变得特别活跃或突然消失,一定是有原因的,没有无缘无故的改变。

这个定律今天再次得到了验证。


写完了回头一看,OMG,我写东西啥时候开始成这种风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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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911 的一点旧事

2009 年夏秋之交,我经历了一次波折,那之后删除不少之前写在网上的东西,于是下定决心以后不管是博客还是 SNS 尽量不再写自己的事、自己身边的事、自己认识的人的事(Twitter 上执行得很不好,以后要加强)。因为昨天国际上出了大事,今天违反一次,下不为例。

911 时我上高一,开学才几天。新闻联播播放撞击画面时,整栋教学楼沸腾了。两三天后交第一周周记,我写的标题是《从硝烟想到的》,大意是说虽然美国很坏,但是我们若为平民的死而欢呼,则跟恐怖分子一样残酷。

说实话,我很奇怪当初我为何会写出这样的文字:那时的我绝非像现在这样亲美,更不像现在这样对伊斯兰教有偏见。或许仅仅是为了假装特立独行而发表与多数人相反的观点?可是我也绝不是特立独行的人,至少我自己这么认为。

我更奇怪为何记得这篇周记。那一定是后来又看过,于是翻出自己那一堆旧东西,把所有笔记本翻看了一遍,最老的一本是 98 年的,看当年写下的那些幼稚的文字简直想笑,可是想找的那本却偏偏没有踪影。

开头提到 2009 年的波折,那一次,我乘机告别某地即将开始最煎熬的半年生活的当天,美帝降了半旗,因为……那天正好是 9 月 11 号…… 相比美国人用了近十年走出那个 9 月 11 号开始的阴影,我走出我的那段也是 9 月 11 号开始的阴影用了不到 7 个月,哈!



奥黑的演讲有这样一段:

Let us remember that we can do these things not just because of wealth or power, but because of who we are: one nation, under God, indivisible, with liberty and justice for all.

网易新闻跟帖里,亲美网民非常热衷于引用这一段,翻译为:

我们要牢记,这些不仅是因为财富或者权力而是因为我们生来如此,我们生来要为所有人争取自由和公正。

很可惜,翻译得非常不准确,(在我看来)这句话正确的意思是:

让我们记住:我们能做到这些不仅因为我们拥有财富和力量而且因为我们是:上帝之下、不可分割、人人拥有自由及正义的国家。

除了红色标明的那几处以外,中国日报的翻译也改变了冒号后那句出自美国忠诚誓言(Pledge of Allegiance)的话的含义:

忠诚誓言的 “all” 应该是全体美国人;中国日报的翻译稿里,却让人感觉是全世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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